2006年5月22日,金阳成物业水晶之城管理处保安员蒯登文、陈林,象往常一样在小区巡查。当走到四期时,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黑色的公文包,他们捡起公文包,打开一看,里面有几百元现金、数张银行卡以及相关证件,看看四周没有一个人,看来是遗失物。他们想失主肯定万分的着急,应当尽快联系失主!他们马上跑步赶到管理处,将情况报告给事务助理肖志刚,事务助理查看了证件名字,当即搬出水晶之城小区业主资料档案,几个人耐心细致地查找起来。经过十几分钟翻阅资料,最后查明公文包证件人名与小区38栋401房康健民先生同名。肖志刚于是马上与康健民电话联系,康健民此时正因丢失公文包急的焦头烂额,经与康健民核对包内物品情况,管理处确认康健民为失主,既时让业主康健民赶到管理处,经核对身份后由其领取了失物。业主康健民万分感谢,当即抽出两张一百元的钞票一定要酬谢给保安员,蒯登文、陈林连忙说:“这是我们应该做的,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应尽职责,不用谢,下回注意财物安全!”,谢绝了业主的酬谢。